【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8-31 阅读次数: 】
1、 采购结果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后,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登陆“政采云”账号,下载盖有电子签章的《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中标(成交)供应商需至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地址: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州住建大厦14楼,联系电话:0996-2035295/2704855)领取《履约保证金缴纳说明》,并按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由采购人将盖有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扫描后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合同公告。
"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1、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未中标(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交任何资料,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付投标保证金。
2、中标(成交)供应商需将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履约保证金电子回单/电子保函提交至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经审核通过后,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付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退付
中标(成交)供应商需将加盖公章的《验收报告》和《无质量问题证明》原件提交至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州住建大厦14楼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由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于五个工作日内退付履约保证金。
附件:
无质量问题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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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金额: |
该项目现验收合格已满一个月,使用无任何质量问题,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此日期距验收日期不少于一个月) |
注:1、《无质量问题证明》格式参考如上。
2、《验收报告》无固定格式要求,但必须注明该项目的基本信息、验收时间、验收情况等,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