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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6-07 阅读次数: 】
关于公开征集招投标领域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投诉举报的公告
为切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纠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竞争氛围,根据自治州《关于集中整治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统一安排部署,现向社会广泛征集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欢迎广大市场主体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1.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条件限制
一是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提出注册地址、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注册资本金、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或奖项、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不合理要求,或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二是以战略合作协议、招商引资协议、会议纪要、合作意向书、备忘录等方式搞虚假招标、肢解发包,或通过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
三是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
四是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无法律依据设置代理机构进入本地区市场门槛。
2.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招标投标活动
一是投标企业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投标企业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使用总公司或者其他子公司的业绩投标等情形。
二是未获得法定部门批准,招标人以其它方式规避依法招标的情形;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三是评标专家或评标委员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者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性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四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五是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未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处理异议,或异议处理期间未依法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供给不足
一是推进CA数字证书兼容互认进度缓慢,尚未开展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兼容互认。
二是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交纳现金保证金。
三是招标人或有关服务机构不按照法律规定、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保证金。
四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推送或提供行政监管所需要的交易数据和信息。
4.监管执法机制存在明显短板
一是尚未以清单方式列明本地区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的部门职责分工。
二是未建立协同监管和案件移交机制,发现违纪、违法、犯罪线索不能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
三是自治州行政监督部门未在其网站、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本地区现行有效招标投标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全文(或网址链接)。
二、举报方式
电力领域、能源领域,受理部门:州发改委,举报电话:0996-2262159,举报邮箱:642852442@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受理部门:州工信局,举报电话:0996- 2035636,举报邮箱:76465844@qq.com
房屋建筑领域、市政领域、公用领域,受理部门:州住建局,举报电话:0996-2613587,举报邮箱:807020106@qq.com
公路领域,受理部门:州交通局,举报电话:0996-2024500,举报邮箱:jtj1234562021@163.com
水利领域,受理部门:州水利局,举报电话:0996-2023708,举报邮箱:bzsljg@163.com
商贸流通领域,受理部门:州商务局,举报电话:0996- 2016928,举报邮箱:bzzsyz2020@163.com
文化体育旅游领,受理部门:州文旅局,举报电话:0996-2617602,举报邮箱:41711293@qq.com
设施农业领域,受理部门:州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2031753,举报邮箱:183080583@qq.com
温馨提示: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况轻重,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